应急办理部三定计划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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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安排编制作业条例》,经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应急办理部责任、安排和编制调整状况告诉如下。 一、应急办理部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监管责任以及相应16名行政编制、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含1名正司局级安全出产督查专员),划入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应急办理部其他责任不变。 二、吊销应急办理部安全出产根底司(海洋石油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办公室),相关责任并入安全出产法律局。安全出产法律局更名为安全出产法律和工贸安全监督办理局,承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职业安全出产根底和法律作业;拟定相关职业安全出产规程、规范,辅导和监督相关职业出产运营单位安全出产规范化、安全防备操控系统建造等作业,依法监督查看其贯彻落实安全出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状况;担任安全出产法律归纳性作业,辅导法律计划编制、法律队伍建造和法律规范化建造作业。 三、应急办理部风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办理司更名为风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办理一司,承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风险化学品出产安全监督办理作业,依法监督查看相关职业出产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出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状况;辅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产运营监督办理作业。 四、应急办理部增设风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办理二司(海洋石油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办公室),承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风险化学品运营安全监督办理作业,以及烟花爆竹出产运营、石油挖掘安全出产监督办理作业,依法监督查看相关职业出产运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出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状况;承当风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办理归纳作业,安排辅导风险化学品目录编制和国内风险化学品挂号;承当海洋石油安全出产归纳监督办理作业。相应核增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3名。 调整后,应急办理部设20个内设安排及政治部、机关党委(党委巡视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565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政治部主任(副部级)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95名(含总工程师3名、安全出产督查专员7名、应急指挥专员7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4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责任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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