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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则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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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省直管县变革试点作业,保证构建权责共同的功能装备系统,近来,广德县编办对县直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县编办要求各部门在修订过程中,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各部门做到: 一、对照省直管县下放的管理权限及实践履职状况,在现有功能的基础上,整理并拟定需添加、削减或强化、弱化的功能,予以权责清晰。 二、在现有内设组织基础上,整理并拟定增设、吊销或整合的内设组织,予以调整优化。 三、为保证此次修订作业的质量,县编办还设置了“三定”模板,供各单位参阅运用,在上报方法上,选用先报送草案,与县编办交流、协商共同后,再以正式文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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