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颁发水运工程衡量定额的告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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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颁发《水运工程丈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本《定额》为强造性行业法式,编号为JTS273-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践。《航道丈量工程定额》(基技字〔1995〕16号)同时废止。 本《规则》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机合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等单元编造完结,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担负统造和注脚,由群多交通出书社出书刊行。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临蓐兴办兵团及策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相合交通运输企业,手下各单元,部管各社团,部内各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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