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表内河航运工程定额人为原料基价单价(2014版)的关照-当局音信公然-中华百姓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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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临盆设立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口岸处置局,长江、珠江航务处置局,长江口航道处置局,相合内河航运设立工程计划、施工企业和设立处置单元,属下相合单元: 《内河航运工程定额人为、质料基价单价》(2014版)(以下简称《单价》)已编造完结,经交通运输部容许,现宣告运用。 本单价与水运工程行业尺度《内河航运水工修筑工程定额》(JTS275-1-2014)、《内河航运工程船舶呆滞艘(台)班用度定额》(JTS275-2-2014)、《内河航运开发装置工程定额》(JTS275-3-2014)、《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275-4-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质料用量定额》(JTS277-2014)等配套运用。 (原题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合于宣告《内河航运工程定额人为、质料基价单价》(2014版)的报告-当局音讯公然-中华群多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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