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修部律例司原副司长陈伟一审被判12年罚金1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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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枣庄中院通过长途视频编造,一审公然宣判住房和城乡造造部准则司原副司长陈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惩处金国民币一百八十万元;查封、收禁正在案的赃款及孳息依法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陈伟欺骗掌握住房和城乡造造部房地产司物业统治处处长、物业办事市集囚系处处长、房地产司副巡视员的职务便当,为相干单元和片面正在治理物业办事企业一级天禀、房地产开拓企业一级天禀、三峡大坝工作原理谐和经贸易务等方面谋取长处,自己或伙同他人造孽接收相干单元和片面予以的财物共计折合国民币2105.1万元,此中片面实得1894.6万元。 枣庄中院以为,被告人陈伟身为国度任务职员,欺骗职务上的便当,为他人谋取长处,造孽接收他人财物,数额极端远大,其动作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罚。鉴于陈伟到案后如实供述我方的罪责,主动交卸办案陷阱尚不支配的大片面受贿犯警毕竟,认罪悔罪,踊跃退赃,涉案赃款已全面追缴,拥有法定、裁夺从轻惩处情节,依法对其从轻惩处。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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