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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理部三定计划:建立火灾防治办理司和消防救援局(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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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帮忙展开党的建造、思想政治建造和干部部队建造作业。政治部目常作业由人事司、教育练习司等承当。 第五条 应急办理部机关行政编制546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作业人员编制46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政治部主任(副部级)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96名(含总工程师3名、安全出产督查专员8名、应急指挥专员7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应急办理部担任办理消防救援部队、森林消防部队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部队,承当相关火灾防备、火灾补救、抢险救援等作业,建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别离作为消防救援部队、森林消防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详细组织设置、责任和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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